根据《省直机关文明办关于表彰江西省直属机关第十九届文明单位的通报》(赣直文明办〔2024〕1号),省药检院被评为“江西省直机关第十九届文明单位”,这是省药检院连续第14年荣获此称号。
特此报喜!(人事科供稿)